不能断绝与父母的子女关系。在我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法律拟制(如收养)而形成的,这种关系一旦形成,就不能通过简单的协议或者声明来断绝。即使儿子30岁且行为可能被认为“大逆不道”,但这并不改变他与父母之间的法定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家庭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能随意解除。即使在实际生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可能存在一些矛盾或者冲突,但这并不能成为断绝关系的法律依据。
当然,如果儿子的行为确实给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或者伤害,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寻求法律援助、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等。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解决具体的问题,而不是为了断绝关系。
总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断绝。如果家庭中出现矛盾或者问题,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断绝关系这种极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