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 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劳动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之一就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并且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那么劳动者在离职时是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则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具体补偿金额则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来确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