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商人合伙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就包括“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避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从而维护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进一步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后果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该条例,公务员若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将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将面临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则会被开除公职。此外,违法所得的财物也将被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综上所述,公务员与商人合伙做生意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开除公职以及财产追缴等。因此,强烈建议公务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商人也应该注意避免与公务员进行此类合伙,以确保自身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