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未穿工作服违反规定扣款不合法。
一. 工作服属于劳保用品,公司不能因未穿工作服而扣款
工作服是劳动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应属于劳保用品,而非企业福利。公司应有发放标准,并确保员工在工作时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因此,工作服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一部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而不能以未穿工作服为由扣除职工工资。
二.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款
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若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未穿工作服等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有权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我建议,如果遭遇因未穿工作服而被扣款的情况,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要求退还扣款。若沟通无果,可以凭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