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作为申请后不回复,确实属于程序违法。
详细分析如下:
一. 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职责
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这是其法定职责之一。
作出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需在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情况复杂需延长,也需及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 不回复的法律后果
构成程序违法: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能作出答复或决定,且无正当理由,即构成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的救济途径: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或投诉,也可以在后续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时,将行政复议机关的程序违法作为重要事由提出。
三. 实际影响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作为申请后不回复,确实违反了法定程序,申请人有权通过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建议行政复议机关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作出答复或决定,以维护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申请人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权益受损时及时寻求法律救济。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