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是否可以起诉配偶承担连带付款义务,取决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买卖合同所涉债务符合这些条件,如配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或事后对债务进行追认,或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要求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债务为个人债务:若买卖合同以一方个人名义签订,且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无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配偶通常不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仅能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能起诉配偶。
综上所述,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是否能起诉配偶承担连带付款义务,需根据债务的性质和配偶的行为来判断。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可起诉配偶;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通常不能起诉配偶。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配偶的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