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确实是关于证据不足时的处理规定。具体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那么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即其主张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提供,以确保其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面临证据不足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