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前妻让支付孩子大学费不一定合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 抚养费约定明确的情况
二. 抚养费约定不明确或已到期的情况
如果当初约定的抚养费支付至孩子成年(一般以18周岁为界限),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父母对成年子女通常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前妻要求支付孩子的大学学费可能就不合理了。- 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中只规定支付到孩子18岁,而孩子18岁后已经成年,父母在法律上就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除非有特殊原因。
但是,如果女儿因为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导致其无法依靠自身能力独立生活,那么前妻仍然有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其中大学学费也可能包含在内。这种情况下,支付学费的合理性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了。
三. 协商解决的情况
我建议:首先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是否有关于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明确规定。如果有,就按照约定来履行;如果没有或约定不明确,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以及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能力。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