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是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是否回避-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公司事务

评审专家是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时,一般需要回避。但具体是否必须回避,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规依据:

    •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特定关系时需要回避,这些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董事监事关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系、夫妻直系血亲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虽然该条例未直接提及采购人工作人员作为评审专家是否需要回避,但根据条例的精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可能会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性,那么应当回避。
  2. 实践中的做法: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为了确保公平、公正,采购人的工作人员通常不会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自己单位的采购项目评审。
    • 如果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确实具备专业评审能力,并且与供应商无利害关系,可以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但不应作为评审专家。
  3.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是该领域的专家,并且符合其他回避要求,可能被允许参与评审。

综上所述,评审专家是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时,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一般需要回避。但具体是否必须回避,还需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法规以及实践中的做法来判断。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给出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