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不过不给毕业证不合法。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并未制定学士学位授予与英语四级考试挂钩的规定。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与毕业、学位授予挂钩,一直以来只是部分学校的“土政策”,而非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实际上,早已有不少高校相继取消了将四六级考试成绩与毕业、学位授予的硬挂钩。
其次,从教育目的来看,将四级考试成绩与毕业、学位授予挂钩,并没有真正提高大学英语教育水平与学生的英语能力,反而可能把大学英语教育变为了“应试英语”。这种应试化的教学方式并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际英语应用能力,因此,很多高校开始转变英语教学的思路,从重视应试转向重视英语能力培养。
最后,从法律角度来看,学校如果单方面规定四级不过不给毕业证,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毕业证书的发放应该基于学生是否完成了学业要求,而不是基于是否通过了某个特定的考试。如果学校以此为由拒绝发放毕业证书,学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四级不过不给毕业证是不合法的,也没有教育政策上的支持。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来评估是否满足毕业要求,并据此发放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