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一般是告公司,即用人单位,而不是中介。具体分析如下:
一. 劳动关系的确定
- 在劳动诉讼中,首先要明确的是劳动者与谁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中介通常只是提供介绍、撮合等服务,并不直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劳动诉讼中,劳动者应当告的是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非中介。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表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行为。
- 中介并不直接参与用工过程,因此不是劳动诉讼的适格被告。
三.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劳动者往往因为工资、福利、解雇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并提起劳动诉讼。在这些案例中,劳动者告的都是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而非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综上所述,在劳动诉讼中,劳动者应当告的是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即公司,而不是中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