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只让调休的做法,在一定情况下是违法的。具体来说:
工作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公司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却只提供调休而不支付加班费,这是违法的。
休息日加班:对于休息日加班,公司可以选择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如果公司安排调休后,仍然不能补足加班时间,或者劳动者选择不接受调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所以,如果公司在休息日加班后只提供调休而不考虑劳动者的选择或补足加班费用,也可能构成违法。
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不能仅通过调休来替代加班费,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违反这一规定,同样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只让调休的做法,在很多情况下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面临这样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