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出辞职还享受年假吗-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职工提出辞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仍然享受年假。具体分析如下:

  1. 享受年假的条件: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确定,满1年不满10年的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
  2. 辞职后年假的处理:

    • 当职工提出辞职时,若当年度内应休年假尚未休完,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 特殊情况:

    • 若职工工作年限不满1年,则不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辞职时无年假可享。
    • 若职工主动书面提出放弃年休假,并且用人单位已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则辞职时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
  4. 年假补偿的计算:

    •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例如,若职工全年应休年假10天,当年已工作一段时间后主动辞职,已休年假4天,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需按照该天数对应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职工提出辞职后,在符合享受年假的条件下,若当年度内应休年假尚未休完,仍有权享受年假或获得相应的年假补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