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安被物业无故辞退时,是有补偿的。具体来说,物业辞退保安的补偿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若保安有过错:若保安存在严重违规、失职致重大损害等过错,物业辞退则无需补偿。
若保安无过错但无法胜任工作:若保安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或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物业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保安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保安,并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若物业无故辞退保安:若物业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保安,则属于违法辞退。此时,保安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物业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保安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保安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保安在物业工作了两年,月工资为5000元,且没有过错被物业无故辞退,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是2个月工资,即10000元,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0000元。
因此,当保安被物业无故辞退时,保安有权要求物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物业拒绝支付,保安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