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立案,对方车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开走的。这是因为,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
扣留车辆的目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主要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并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扣留车辆的期限:
-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十日内解除对车辆的扣留。
-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检验、鉴定的需要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扣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辆被扣留后的处理:
- 在车辆被扣留期间,车主或驾驶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
- 如果车辆被扣留超过法定期限,车主或驾驶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扣留。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不立案时,对方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通常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不能随意开走。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