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合同约定临时加价是不是属于价格法中价外加价-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合同纠纷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和参考信息,住宿合同约定临时加价确实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所规定的“价外加价”行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价外加价的定义与法律规定

  1. 定义:价外加价通常指的是在商品或服务的明码标价之外,再额外增加费用的行为。
  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住宿合同临时加价的行为分析

  1. 行为性质:如果住宿合同在消费者预订并付款后,又在入住时临时加价,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
  2. 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实际案例

参考您提供的南京莫愁湖景区周边某民宿价外加价案,该民宿在消费者已提前预订酒店客房并付款的情况下,入住酒店时又临时加价,其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了价外加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与总结

  1. 对于消费者:在预订住宿时,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保价格明确且不含任何隐性费用。如遇临时加价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 对于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服务。同时,应提高服务水平,诚信经营,以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住宿合同约定临时加价确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的价外加价行为,是违法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应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