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提出异议应仲裁需要出裁定么吗-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劳动纠纷

起诉提出异议后,若法院认为案件应属于仲裁管辖,则会裁定驳回起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1. 《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这表明,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他们应当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不是向法院起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进一步说明了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法院在处理涉及仲裁协议案件时的管辖原则。

  3.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表明,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且该协议有效,那么法院将不会受理该起诉,而是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 分析说明

  • 当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如果法院发现当事人之间有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不会受理该起诉,而是会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这一规定体现了仲裁的优先性,即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且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他们就必须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而不能选择向法院起诉。

三. 结论

因此,起诉提出异议后,若法院认为案件应属于仲裁管辖,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是法律对仲裁优先性的体现,也是保护当事人仲裁选择权的重要方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