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被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黄兆麟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有过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被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有过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是有权获得赔偿的。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江苏省规定为3万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同样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助职工康复后再就业。具体标准同样由各地政府规定,如江苏省规定为1.5万元。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所有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如果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上述赔偿外,不涉及其他经济补偿;但如果员工是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工资等)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综上所述,工伤十级伤残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是有权获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在内的多项赔偿的。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需依据当地规定及职工个人情况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