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劳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这一术语,指的是那些不在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正规编制内,而是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聘用关系的员工。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特点
编制外:指的是这些员工并不属于单位内部的正式编制人员,即他们不是通过传统的编制管理方式被纳入单位的人员体系。
劳动合同制:这些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工作人员:指的是这些员工在用人单位中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
二、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
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通常由财政拨款解决,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工资则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通常较为全面和稳定。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的福利待遇则可能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可能会低很多或缺项。
职业发展: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并有机会提任副科级职务。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则通常不能享受这些职业发展机会。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都适用该法。同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也需依照该法执行。这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编制外劳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是指那些不在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正规编制内,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聘用关系的员工。他们与正式编制人员在工资开支来源、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同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