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去外地治病,在外地等住院安排期间,一般可以算作病假。下面是具体的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同时,病假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一定的休假时间,并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具体分析
病假定义:病假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中,工作人员去外地治病,显然是因为患病需要治疗,符合病假的定义。
等住院安排期间:等住院安排期间是职工已经确诊需要住院治疗,但尚未实际入住医院病房的等待时间。这段时间内,职工仍然处于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的状态,因此也应该算作病假。
外地治病:虽然职工是在外地治病,但这并不影响其病假的性质。只要职工是因患病需要治疗,无论在哪里治疗,都应该享受病假的待遇。
结论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去外地治病,在外地等住院安排期间,一般可以算作病假。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如果用人单位对此有异议,建议职工及时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