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给员工的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工资薪金。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二倍工资差额是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惩罚性后果。它并非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正常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
其次,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了二倍工资差额的惩罚性性质,并规定了相应的仲裁时效期间。这表明,二倍工资差额与正常的工资薪金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别。
因此,在法院判决中,将二倍工资差额认定为惩罚性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体现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戒。同时,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