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涉及不动产,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因此,如果不当得利的情况发生,受损害人可以向得利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如果得利人拒绝返还,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