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比例调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合法的。具体来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如《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通常为5%,上限为12%。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个区间内自行决定缴存比例。同时,同一单位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回答市民关于公司单方面下调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否合法的问题时明确指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但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只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因此,如果单位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公积金比例调整,并且是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那么这种调整是合法的。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单位在调整公积金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并接受职工监督。这是为了确保调整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未经职工同意就单方面调整公积金比例,且调整后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调整可能是不合法的,职工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公积金比例调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前提下是合法的,但单位在进行调整时应遵循透明、公正的原则,并告知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