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的留置人员停发工资由谁决定”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核心结论:退休的留置人员停发工资的决定由监察机关作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详细解释:
留置措施的性质:
-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者采取的调查措施,旨在促其配合调查,查明真相。
留置期间的工资处理:
- 在被实施留置措施的期间内,退休人员应停止领取工资福利待遇。
- 取而代之的是按照个人原本的基本工资的75%比例来发放生活费用,该期间也不作为工龄计算周期。
留置措施结束后的工资处理:
- 如果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并且退休人员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那么其将恢复到原来的工资待遇水平。
- 之前因留置措施而减少的工资部分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发,而且在此期间的工龄也会被重新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综上所述,退休的留置人员停发工资的决定是由监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在留置期间,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会停止发放,改为发放基本工资的75%作为生活费。留置措施结束后,根据案件处理结果和纪律处分情况,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会相应恢复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