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工作1年零几天不满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应当按照1.5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具体计算方式
- 您工作1年零几天不满半个月,按照上述规定,满一年的部分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半个月的部分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因此,合计应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 实例说明
- 假设您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您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5000元/月 × 1.5月 = 7500元。
综上所述,您被辞退时,应获得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