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八大员是否合法-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合同纠纷

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八大员信息不合法。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八大员证书的背景与现状

  1. 停止考核发证:根据住建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明确停止了“八大员”的统一考核发证工作。江苏省住建厅也于同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停止省内“八大员”的统一考核发证,但原有证书可继续使用。
  2. 新的培训机制:2019年1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明确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对“八大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培训合格证作为“八大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二. 江苏省对八大员的要求

江苏省企业在招投标、现场施工备案时对于“八大员”证书已不作强制要求。这意味着,在江苏省的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八大员信息是不符合当前政策规定的。

三. 投标要求的合法性

基于上述政策背景,如果投标时仍然要求投标人提供八大员信息,那么这一要求是不合法的。因为政策已经明确取消了八大员的统一考核发证,并且不再作为招投标的强制性要求。

我建议:在参与投标时,如果遇到要求提供八大员信息的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政策规定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要求其解释该要求的合法性。同时,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