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能放弃对老人的监护权,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且这一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以及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也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同时,父母对个人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分配权,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对财产的处置。
因此,作为子女,应当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在物质上提供支持,更要在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慰藉。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如果子女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照料方式父母,可以选择其他如聘请护理人员或支付赡养费等来履行赡养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对父母的监护权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