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被撞且对方全责时,是否可以走代位追偿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代位追偿的适用条件。一般来说,代位追偿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的责任导致损失,且被保险人已经向第三者提出索赔但未能得到满足时,保险公司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然而,在学生被撞的交通事故中,通常涉及的是人身伤害赔偿,而非财产保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代位追偿并不适用。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应当直接向责任方(即撞人的那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或赔偿不足,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学生被撞且对方全责时,不能走代位追偿的途径。而应当直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