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指的是: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它并不包括您提到的“6定”。以下是关于“三定”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 定部门职责
二. 定内设机构
三. 定人员编制
除了上述“三定”外,“三定”规定还包括其他三部分内容:一是主要职责,即进一步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二是其他事项,如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三是附则,明确“三定”规定的解释和调整事宜。
而您提到的“6定”可能是指某些特定领域或企业改革中的“六定”改革,它与企业管理和组织优化相关,与“三定”规定不是同一概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