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由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主持审理。具体来说:
依据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这条规定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 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工作是由行政复议机构完成的。
- 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人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
- 当前,大量行政争议发生在基层,而基层行政复议机构的力量相对薄弱,因此必须重视行政复议机构的建设工作。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的审理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行政复议人员共同进行的,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或相关规定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