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
2025-03-16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时,其工资待遇将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

  1.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

    • 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 若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2. 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

    • 停发工资待遇。
  3. 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

    • 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 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二. 受刑事处罚后的工资待遇处理

  1.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

    • 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2. 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

    • 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
    • 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

三. 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

  1.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

    •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 经审查核实,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恢复退休费待遇,减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
  2. 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

    • 停发退休费待遇。
  3. 被行政拘留期间:

    •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
  4.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

    •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
  5.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时,其工资待遇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