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厂都需要签劳动合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面包厂这类经营主体而言,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形式,还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式,只要招用员工,就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面包厂如果招用的是全日制员工,那么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如果面包厂招用的是非全日制员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情况,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强制签订书面合同。但为保障双方权益,建议即使是非全日制用工,也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事项。
综上所述,面包厂在招用员工时,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至少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