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抽去的国企专家评标可以取酬。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二. 实践中的操作
政府采购项目和其他招标活动:
劳务费的发放标准和程序:
三. 具体地区的劳务报酬标准示例
北京市: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实际评审时间为标准计费。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时,每天四个小时及以下的,报酬600元;四小时之后,每增加一小时,增加报酬100元,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算;全天报酬最高不超过1200元。采购人代表、监察审计人员不能收取劳务报酬。
广东省:评标费按下列标准计算。评标时间3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600元支付;评标时间超过3小时且总评标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评标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四川省: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为,评审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评审劳务报酬标准为300元;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超过时间不足30分钟的,增加50元;超过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
四. 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义务:
五. 我的观点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