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取消工人罢工权利的-王静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劳动纠纷

“八二”宪法的修宪过程中,取消了工人罢工权利的规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八二”宪法取消罢工权利的背景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历程中,关于罢工权利的规定经历了多次变化。1954年宪法没有规定工人的罢工权利。毛泽东在1956年首次提出应该将“罢工自由”写入宪法,但直到20年后的1975年,这一提议才被付诸实施。1975年和1978年的两部宪法中都规定了罢工权。然而,在1982年修订的宪法中,罢工权利被取消了。

二. 取消罢工权利的原因

  1.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益一致性: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是公有制的,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不需要通过罢工来解决问题。

  2. 避免对抗性斗争方式: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企业中,不存在劳资关系,不需要也不应该通过罢工这种对抗性的斗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3. 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还有人担心,罢工不仅影响生产,还会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对“四化”建设不利。

三. 取消罢工权利的法律依据

虽然1982年宪法取消了罢工权利的规定,但199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罢工权,同时也没有禁止罢工或者规定罢工要承担否定性法律后果。该法第2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其中所谓的集体停工和怠工可以理解为罢工,因此这一法律被认为默认了罢工权。

我的观点是,虽然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罢工权利,但法律并未完全禁止罢工行为。在实际操作中,罢工往往被视为一种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但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尽量避免对社会秩序和生产造成过大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