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要什么时候向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劳动纠纷

对于退役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情况,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流程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1. 单位申请:如果退役军人旧伤复发被确认为工伤,并且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即旧伤复发被确认之日)起30日内,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是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通常不会超过60日。

  2. 个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即退役军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旧伤复发被确认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证明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3. 医疗诊断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4. 特殊证明材料: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三、工伤认定的受理及决定

  1. 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将受理申请。

  2. 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工伤认定决定需要送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

综上所述,退役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应根据上述时限和流程向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