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年假休完当然有工资。详细分析如下:
一. 年假的工资待遇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即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 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其工资应按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这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所有构成职工日常工资的部分。月计薪天数一般按照21.75天计算,从而得出日工资标准。例如,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休年假期间,单位也应按照5000元的标准向其发放工资,日工资约为229.89元(5000÷21.75)。
三. 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职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支付,职工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上年年假休完后,职工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支付义务,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