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原文-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原文及解读

一、法条原文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核心内容解读

  1. 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资。
    •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 未支付经济补偿: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 法律后果:

    • 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以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 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将需要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典型案例说明

  • 拖欠工资案例:某公司因经营困难,连续数月未发放员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后,责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欠薪,并因逾期未支付而需按欠薪总额的50%至100%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 加班费纠纷案例:员工李某被要求周末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经劳动仲裁确认公司违法后,公司需补发加班费,并可能因逾期支付而面临加付赔偿金的处罚。

四、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1. 维权步骤:

    •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行政干预。
    • 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 证据收集:

    • 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的材料。
    • 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 时效限制:

    • 劳动仲裁申请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

五、总结与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方面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款项,并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金。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并遵循正确的维权步骤和时效限制。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