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8条原文-马虹律师|法行宝
2026-06-06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原文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与分析:

  1. 适用情形:

    • 当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即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无正当理由单方辞退劳动者,或在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下以经济性裁员等名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2. 法律后果: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即恢复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并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不会因非法的解雇行为而失去工作,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充分保护。例如,若某公司违法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张继续履行,公司需让员工回到原岗位,且工资、福利待遇等都要恢复到解除前的水平。
    • 支付赔偿金: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于客观原因(如原工作岗位已被替代、用人单位已注销等)导致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为是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背景与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通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效防止了用人单位的随意解雇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在实际应用中,劳动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当面临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经济赔偿金。
  • 用人单位则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解雇行为的发生,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确实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确保符合法定情形,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可能的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将面临恢复劳动者工作岗位并支付原工资待遇的法律责任。
  • 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对用人单位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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