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起诉劳务关系。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关系。
在你提到的情境中,已经经历了确定劳动关系的二审程序并败诉,这意味着法院已经对双方的关系进行了认定,并未支持存在劳动关系的观点。此时,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来支持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再次起诉主张劳务关系也是不可行的。
法律程序角度:二审败诉后,除非有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否则通常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诉讼。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司法的权威性。
证据角度: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无论是主张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证据来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无法作出有利于你的判决。
法律关系角度: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别。即使你主张劳务关系,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合意和实际履行情况。而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同样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
综上所述,确定劳动关系二审败诉后,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劳务关系。如果你对二审判决有异议或认为有新的证据能够支持你的主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再审或提出新的诉讼,但这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