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收到的赔偿款并不是全部给律师的。工伤赔偿款是职工因工伤受损应得的补偿,归职工所有,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主要是协助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或参与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为劳动者争取合理的赔偿。但赔偿款的所有权始终归职工所有,通常会通过法定程序,如由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用于填补医疗、伤残补助等损失。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授权律师代为收取赔偿款,也必须有明确合法的委托手续和特别约定,且这种授权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办理的程序要求。但即便如此,律师也只是代为保管或处理赔偿款,最终还是要将赔偿款转交给劳动者本人。
因此,工伤职工收到的赔偿款应直接归职工所有,用于保障其因工伤所遭受的损失得到补偿。如果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有任何不当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