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已立案后,审判组织只有一个主审法官和一个书记员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再审程序的部分,审判组织的组成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再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是仅由一个主审法官和一个书记员组成。
审判组织要求
合议庭组成:再审案件一般应当由三名或三名以上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避免单一审判员可能存在的偏见或误判。
书记员角色:书记员在审判过程中主要负责记录庭审情况,协助审判员进行审判工作,但并不能替代审判员的角色。
实际影响
如果再审申请的审判组织只有一个主审法官和一个书记员,这很可能导致审判过程缺乏公正性和权威性,进而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这也可能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再审结果无效或被撤销。
建议
如果你发现再审申请的审判组织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你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已立案后,审判组织只有一个主审法官和一个书记员是不合法的。你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