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需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么-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受贿确实需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阐述: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含离职)有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主体要件:行为人必须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人,或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
  2.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4. 财物要件:行为人必须索取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

二、谋取利益是必要条件

在上述构成要件中,“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核心要素之一。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某种不正当的利益,才能构成此罪。如果行为人只是利用影响力,但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那么就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实例说明

例如,某人的亲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该人利用这一关系,为请托人在项目审批中提供便利,使请托人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项目批准,并从中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行为人利用了自己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并收受了财物。

综上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确实需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如果行为人没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那么就不构成此罪。因此,在判断某人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时,必须仔细审查其行为是否满足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关键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