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并销售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卡扣,如果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是违法的。下面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商标侵权行为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
-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分析:如果制作的卡扣上带有他人注册商标,且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无论是在同一种商品上还是类似商品上,都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给商标权人造成其他损害。
二.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 实际案例
我建议:在制作和销售卡扣时,应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如果需要使用他人商标,应事先获得商标权人的许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