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套取公款,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犯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法律后果
- 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到了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发票类犯罪新设的一个罪名,即虚开普通发票罪。该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 套取公款的行为性质
- 套取公款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收管理制度,还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 如果行为人身为受委托管理国家事务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套取公款,并将公款用于个人开支,那么这一行为还可能构成贪污罪。
三. 数罪并罚的可能性
- 在某些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套取公款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如虚开普通发票罪和贪污罪。
- 如果行为人的虚开行为和套取行为具有牵连关系,但不构成牵连犯,且两个行为均具有可罚性,不能被吸收,那么应当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套取公款,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虚开普通发票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贪污的故意和行为,还可能构成贪污罪,需要数罪并罚。因此,我建议行为人应当严格遵守税收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