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确实可能会抓公司高管。具体是否会抓,以及如何量刑,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高管在公司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造成的损失等。
对于公司高管如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
- 如果他们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决策者,且积极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并面临较重的刑罚。
- 量刑时,会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造成的损失等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处。例如,如果非吸金额在5000万以上或造成的损失在2500万以上,初步的量刑建议可能是在10年以上。
对于副总裁、副总经理等高管:
- 他们的责任通常根据其在公司中的具体职责和参与程度来判定。
- 如果他们负责销售、产品、财务等与非吸业务密切相关的部门,且对非吸行为有较大贡献,那么他们的定罪量刑可能会相对重一些。
- 辩护时,可以重点从作用地位、排名等方面进行,尽量降低自己的责任排名,以争取较轻的量刑。
对于总监、分公司负责人等高管:
- 他们的责任也会根据其在公司中的具体职责和参与程度来判定。
- 相较于上述高管,他们可能更容易争取到从犯地位,从而减轻处罚。
- 辩护时,同样需要关注自己在公司中的排名和作用地位,尽量降低自己的责任。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高管能够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争取到从轻处罚。同时,如果高管在公司中只是打工者,而非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决策者,且能够证明自己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不知情或未积极参与,那么也有可能争取到较轻的量刑或甚至无罪。
总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多个因素和多个法律条款。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具体、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