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控告显名股东职务侵占,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立案的。具体分析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对于显名股东而言,若其利用其作为公司登记股东的身份,擅自非法侵占公司财产,且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如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等),则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
- 隐名股东虽未在公司登记中显名,但若显名股东的行为损害了隐名股东基于股权所应得的权益,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依据职务侵占罪来起诉显名股东。
- 隐名股东首先需要通过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等民事诉讼途径来明确自身的权益。在明确权益后,若显名股东确实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且该行为对隐名股东造成了损失,隐名股东可以依据相关证据要求显名股东进行赔偿。
立案的数额标准:
- 通常,职务侵占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会立案。根据相关规定,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因此,若显名股东职务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这一标准,则有可能被立案追诉。
证据的重要性:
- 无论是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控告或诉讼时都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应包括侵占事实的证据、侵占主体身份的证据以及侵占财物性质及价值的证据等。
综上所述,隐名股东控告显名股东职务侵占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隐名股东的权益保护途径、立案的数额标准以及证据的重要性等。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