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第三条。该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条款直接明确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犯这一权益的基本原则。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这一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维权途径:
综上所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规定为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工权益的高度重视和保护。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