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对方不告知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安笑石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格式合同对方不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这一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如果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您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甚至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格式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详细解答

  1.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2. 格式合同的无效情形:

    • 如果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免除合同提供者责任、加重当事人责任、排除当事人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3. 实际操作建议:

    • 对于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来说,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对格式合同中的条款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增加提示和告知的内容,以避免在出现纠纷时导致条款无效。
    • 对于格式合同的相对方来说,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士指导。
    • 如果在签约时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签订包含不平等条款的格式合同,也不必过于惊慌。在出现纠纷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格式合同,并且对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您有权主张相关条款无效或申请撤销该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