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立遗嘱给非农业户口的儿子。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遗嘱的设立与户口性质无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但相关条款仍适用)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的设立并不受继承人户口性质的限制。因此,老人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名下的土地确权证等财产指定由非农业户口的儿子继承。
二. 土地确权证的继承问题
- 土地确权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重要凭证,但它本身并不代表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的证明。在继承时,需要考虑的是土地确权证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如果土地确权证代表的是土地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依法可以继承,那么老人完全可以通过遗嘱将其指定给非农业户口的儿子继承。
- 如果土地确权证代表的是土地承包权,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或转让给非农业户口的亲属,那么老人同样可以通过遗嘱进行指定。
三.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在立遗嘱时,老人应确保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遗嘱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以及继承的条件等。
- 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老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遗嘱进行起草和见证。
综上所述,老人有土地确权证,完全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指定给非农业户口的儿子继承。我建议老人在立遗嘱时,应明确遗嘱的内容,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