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满30人不是可以不用缴纳工会经费的充分条件。是否缴纳工会经费,主要依据的是是否建立了工会组织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不是单纯依据员工人数。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均有可能需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这一规定并不直接与员工人数挂钩,也就是说,即使员工人数不满30人,但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仍然需要缴纳工会经费。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或者虽然建立了工会组织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未依法履行工会经费的拨缴义务等),那么可能不需要或者可以少缴纳工会经费。但这与员工人数是否满30人并无直接关系。
因此,员工不满30人并不能作为不用缴纳工会经费的理由。具体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还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你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